商展须知

 

欧洲商展须知
 
针对客人在欧洲各国参展及商务活动中常见的侵权问题纠纷,特介绍知识产权常识及在会展活动中遇到此类问题的基本应对方式如下.
 
一.知识产权介绍
  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商标是知识产权,是交易中价值的主要体现。商标是最原始的证明和质量的标志,用于建立,拓展和维持市场地位。在欧洲,专利,商标,新颖产品实用模式和设计专利是有区别的:
  专利权(Patent):是指对技术发明的保护,这些发明是新颖的,并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同时具有商业应用价值。
  商标权(Trade Mark/Marken):由商标法令来规范,此法令保护已在使用但还未登记的商标,已登记的商标以及商业术语(公司品牌的设计,比如影像和书籍中公司的抬头,交易名和作品)。
  新颖产品实用模式(A utility model/Gebranchsmuster):是指一种对技术性发明的注册权力,例如:对于一些技术性项目(设备,技术性成套设备,化学物质,电力开关)的注册权力。与专利权不同,新颖产品实用模式不保护其过程如生产过程,计量过程等。
  设计专利权(A design patent/Gechmacksmuster):是对能够产生二维或三维的形状与色彩的视觉效果,并由此激发人类审美意识的商业化设计的保护。
 
二.展会现场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1, 首先,参展商可能遇到的是海关的巡视。根据欧洲法律,知识产权(包括外观设计,商标,实用新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有权向海关提出申请,在展会期间巡视各展台,并对可疑展品作为证据进行收缴。在这种情况下,代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律师或专业人员做出初步评估,告知海关人员哪些商品可疑,然后海关人员给予查收。必要时,海关人员会对展台各处进行搜查,包括展柜里面。此后,要求中国展商签署查收记录,对侵权事实的表态,并会记录的身份。
2, 其实,参展商可能在展台上收到某企业或某企业代表律师送达的侵权警告,并被勒令签署《停止侵权行为保证书》。由于某些参展商因语言原因不明白文件的内容,或凭侥幸心理不理会此类文书,没有及时地在律师协助下与对方企业正面谈判,协商解决问题,致使纠纷激化。纠纷激化的形式如企业到法院申请临时禁令(见以下3),和/或到警察局报案申请刑事调查(见以下4)。
3, 另外,展商可能会在展会期间得到法院下达的临时禁令。在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所有人应当先向侵权的嫌疑人给予警告(见上文2).如果警告无效,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的临时禁令。临时禁令是立即生效的,内容通常包括命令展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裁定如果违法裁决,法院将对展商给予高额的罚款。近年来,知识产权所有人为了保证其律师费和申请临时禁令的费用能够由展商补偿,经常会请法院的临时禁令中加入扣押展商财物的裁定。因此,法院的执行人在送达临时禁令的同时,往往还要求展商交钱,作为诉讼费用的押金。在展商坚决不交钱的情况下,法院的执行人会收缴手提电脑等个人财物。
4, 德国的警察机关在得到报案之后,会派警员到展位进行初步调查,收取证据和记录当事身份。之后上报检察院决定是否予以追究。在上文1中的阐述也适用于此类情况。
针对以上四种形式的纠纷的发生,展会现场我们特别聘请了德国法兰克福的资深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为中国展商做免费的现场指导和咨询,通过律师的专业分析,讲解,展商能够对所遇到的纠纷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同时采取可行应对措施。
 
对此,我们的建议是
1. 保持和平心态,尽量配合海关人员进行搜查。基于德国海关搜查的法律基础,也为了防止纠纷激化,影响参展,参展商都应控制情绪,配合调查。另外,在搜查过程中还会有欧洲媒体随同,他们有权利对相关侵权产品进行拍摄,但对于整个展位(尤其是公司楣板,logo)的拍摄,他们会先询问参展商,得到展商的许可后才可以拍摄。因此参展商应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2. 马上将有争议的展品从展示架上拿下,并通知组展公司的现场工作人员,组展gogns 工作人员将立刻到现场协助处理。
3. 当收到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其代表律师送达的侵权警告,《停止侵权行为保证书》抑或法院下达的临时禁令时,应及时与组展公司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并在律师的陪同下签署部分涉及到侵权的相关文件。
4. 涉及到侵权的部分企业应在展会结束后积极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如海关巡查后对海关及检察院调查程序的辩解权和知情权,临时禁令合法权的审查权,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维权的诉讼,通过这一系列的行动来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展前准备
 为了避免在今后的展会上发生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建议所有的参展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形式,内容的了解,在参展前充分认识可能发生的情形,以及自己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参展商还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对欧洲市场的了解,判断哪些产品有侵权问题的能力。参展前检查所有的样品,不携带任何侵权的产品,包括那些不确定是否有侵权行为,模棱两可的产品。
2.       企业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的意识,减少,避免产品的模仿和复制。
3.       如您仍想将那部分模棱两可,不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的产品作为样品来参加展会,请致电组展公司或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四.欧洲各大展览公司打击侵权产品的举措
           在整个展会期间,欧洲各大展览公司作为展会的组织者,与参展商有着巨大的共同利益来确保对违法的侵权行为进行追查和惩处。欧洲各大展览公司希望通过以下法律指示来帮助参展商:
           在填制登记表时,参展商必须同意遵守有关法律。相关条文一般在“展览公司总则”(以下简称总则)中的“打击侵权”部分写明。如果参展商违反了相关法律,那么在当前的展会和今后的展会中,欧洲展览公司将会永久禁止此参展商参展。倘若在展会结束后出现了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参展商已被欧洲法庭判定禁止直接展出或将商品提供给其他参展商进行展出,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赠送,而该参展商如果拒绝服从法庭的宣判,那么展览公司也将会禁止此参展商在今后的展会中参展。
            设计版权影响到个体参展商的竞争。通常,伪造产品侵犯了涉及版权的拥有者的专有权。设计版权的拥有者可以通过他的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注意,如果想证明您的设计版权受到了侵犯,您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您会被要求出示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特别是实用新型权的证明。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您的律师才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法律行动。
            因此,由于上述法律地位,欧洲展览公司无权对设计版权的违法行为单独进行打击。然而,欧洲展览公司非常愿意在参展商的法律行动中提供帮助。在每个展会期间都将会为有此需求的参展商提供紧急法律服务。
            另外也可请欧洲展览公司帮您联系其他的地方律师。所有主要的知名的律师事务所都能为您提供很好的意见和知识产权(品牌设计法,专利法)问题的咨询。这些律师事务所大多数在欧洲各大展会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其中有一些就在展览公司附近。必要的话,最好在开展之前事先与律师进行联系。
            欧洲知名律师事务所有:Lovell; Clifford Chance; 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inklaters Oppenhaff & Radler; White & Case; Feddersen; Allen& &Overy; Jones; Day Reavis &Progue; Latham & Watkins Schon Nolte; Mayer,Brown,Rowe &Maw Gaedertz;Norton Rose Vieregge;Taylor Wessing; Boehmert&Boehment; Hengeler Mueller.
 
.参展企业怎样保护知识产权?
 
1.       在展会之前参展商应该做些什么?
建议向专利法的专业律师进行项目咨询,登记的条件,登记的方法和获取商标登记的方法。
如有必要,建议带好所有证明文件及其他与登记证明相关的文件来参展,这样,律师能按照有效的法律程序办事。
相对于伪造者,参展商是否应该据有法律上有效的抬头,只有通过证明文件原件或者这些文件的复印件来证实。
 
2.在展会期间参展商应该做些什么?
   在展会期间参展商可获得如下的保护措施:
   停止侵权展示(Declaration of forbearance/ Strafbewaehrte Unterlassungserklaerung):“侵权者”必须签署宣言他将永远不提供伪造产品来销售,如果他有违反行为,他将支付罚款。
   临时禁令(Interim injunction/Einsweilige Verfuegung):“伪造者”会被法庭禁止进行特定产品的销售和展出。参展商们可以通过他们的律师的帮助来获取这些资源。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联系方式:(德国)
德国专利和商标事务所Deutsches Patent-und Markenamt):
德国专利和商标办事处的网址上有详细的信息:www.dpma.de
地址:Zweibruckenstrasse 12. Munich   邮编:80331
电话:+49 89 21 95-0 传真:+49 89 21 95-22 21
新闻和公共关系部门
电话:+49 89 21 95-32 22 Email: press@dpma.de
信息台,综合信息处(进行事先登记):
电话:+49 89 21 95-34 02
专利文件复印预定处:
电话:+49 89 21 95-32 05-22 86
 
德国专利和商标办事处柏林技术信息中心
(Deutsches Patent-und Makenamt Technisches Informationszentrum Berlin)
地址:Gitschiner Strasse 97, Berlin   邮编:10969
电话:+49 30 25 992-0 传真:+49 30 25 992-404
德国联邦专利法庭(Bundespatentgericht)
邮政信箱:90 02 53,Munich 邮编:81502
电话:+49 89 69 937-0    传真:+49 89 69 937-5100
 
德国工商大会:
德国工商大会的网址会提供广泛的信息,包括相关信息的注意事项:
网址:www.dihk.de    www.frankfurt-main.ihk.de
 
职业律师协会(Rechtsanwaltskammer):
地址:Bockenheimer Aniage 36,Frankfurt/Main 邮编: 60322
电话:+49 69 17 00 98-01   传真:+49 69 17 00 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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